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金审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及优秀青年志愿团队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1-04-19访问次数:48

各分团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青年志愿服务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更多的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作出新的贡献,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及优秀青年志愿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志愿服务的在校学生。

2.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的志愿者团体及各二级学院的志愿组织。

3.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志愿者和各志愿者组织。

二、评选数量及条件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

1.优秀青年志愿者名额占评选组织人数的10%。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校外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培训,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获得老师和同学们的普遍认可。

3.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在组织与团体中表现优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4.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处分和挂科记录。

5.对于使用PU平台的同学,20级累计志愿服务实践学分不得低于4学时,19级累计志愿服务实践学分不得低于8学时,18级累计志愿服务实践学分不得低于12学时。(须将个人志愿服务实际学分截图附在申报材料后)。

6.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防疫志愿活动并做出贡献的志愿者。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团队

1.优秀青年志愿者团队名额占总评选团队数的40%。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组织团体健全,成员职责明确,并能团队协作,有良好的凝聚力与号召力。

4.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实践并开展校内外各项志愿者公益服务活动,20级班级志愿团队在PU平台上累计发布校内外志愿活动四次以上(包含四次),19级班级志愿团队在PU平台上累计发布校内外志愿活动六次以上(包含六次),18级班级志愿团队、其他各二级学院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团志愿团队在PU平台上累计发布校内外志愿活动八次以上(包含八次)。(须附截图证明)

5.组织团体纪律严明,全体成员无人受到处分或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6.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防疫志愿活动并做出贡献的志愿服务团队。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材料

申请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志愿团队均需填写《金审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金审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志愿团队申请表》,电子版一份(见附件1,附件2)

2.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3日之前将申请表及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交给团委戴老师。(请以学院汇总发送,不接收学生自行发送的申报文件)

四、评选展示形式

(一)宣传推荐阶段(4月13日—4月16日)

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将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扩大活动影响,形成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评选公示阶段(4月16日-4月23日)

1.校团委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符合要求的“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团队”。

2. 校团委将利用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官微、官网等多种渠道,将“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团队”评选活动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全校师生可对评选结果发表意见。

(三)表彰展示阶段(4月24日—4月28日)

校团委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团队予以表彰,以展板、黑板报、新闻推送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宣传,宣扬先进事迹、树立良好典范、促进学生之间的志愿经验交流。

五、相关要求

在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团队”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宁缺毋滥,切实保证此次评选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在本次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肯定。上报的评选材料一定要确保真实,PU平台志愿学时和次数要如实填写,不允许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属实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请各位志愿者和志愿团队认真对待此次评选,积极参与,展现各自为公益志愿事业奉献那最精彩的一面。


附件一:2021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docx

附件二:2021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团队申请表.docx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