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学生队伍先进典型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1-05-17访问次数:20

各二级学院、心理协会: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二级学院心理委员会、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协会在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进行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和“优秀心协干部”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践行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关心他人;无旷课、迟到、早退、夜不归宿、使用违章电器等不良行为。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能刻苦钻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能妥善平衡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3、工作出色。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协助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和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所在班级、二级学院或心理协会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效果显著;起到协调宿舍人际的作用,并能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或向心理辅导员、心理咨询中心反映,所在宿舍人际关系和谐。

二、评比比例

优秀心理委员比例不超过所在二级学院心理委员总人数的15%;优秀心协干部比例不超过心理协会总人数的15%。

三、评比时间

5月14日5月18日: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和心理协会广泛宣传本次评比的目的、意义、办法等;

5月19日—5月24日:个人申报,二级心理辅导站和心理协会进行初选,并向学工办申报;

5月25日—5月31日:学工办审批,公布表彰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比方法和步骤

1、评比动员阶段:各二级学院和心理协会针对自身特点,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讲明评比的目的、意义、办法等,使大家统一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总结经验,发挥优势,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本学年曾受纪律处分或未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本班学生心理问题而造成负面影响的不得参评。

2、评选申报阶段:个人对照评比条件提出申报。优秀心理委员经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在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会议内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再由心理辅导员签署意见报二级学院审核,申报表须经二级学院书记签字,并盖二级学院公章;优秀心协干部经心理协会指导老师在心理协会工作会议内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再由心协指导老师签署意见报二级学院审核,申报表须经二级学院书记签字,并盖二级学院公章。

3、审批表彰阶段:学工办根据评比条件及比例进行严格审核,公布表彰名单,颁发证书。

五、本办法由学工办心理教育咨询与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