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实践成果总结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1-10-11访问次数:122

各二级学院,各分团委:

今年暑期,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努力做到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不断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根据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校共立项省级团队5支,校级团队7支。暑期社会实践内容紧扣主题,结合专业特色、学生特长开展了教育帮扶、红色记忆、创新实践党史学习等为主的实践活动。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学校将对今年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巩固活动成果,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校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1、优秀团队评选标准: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发挥专业特长,为基层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充足的活动时间;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先进个人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基本条件是: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社会实践登记表成绩达良好以上。校级先进个人按本年度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的5%评选。

3、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指导教师。基本条件是:指导教师要求在学生团队开展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中给予重要的业务指导,或在团队活动中担任重要工作,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团队活动卓有成效,引起良好社会反响。

二、评选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申报优秀团队的须填写优秀团队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1000字左右的总结、活动图片等有关材料。由各分团委统一汇总共同上报。(详细团队分布情况见附件4)

2、申报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的需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分别见附件2、附件3),并附社会实践登记表或1000字左右的总结、活动图片等有关材料。

3、对于2018、20192020级学生,需上传实践报告、实践单位的鉴定意见、签章和实践相关照片至pu系统,提交后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初审,校团委进行终审。

志愿级别的选择,根据附件4“省级、校级团队成员名单”选择相应的选项,不在名单内的,都选择“自主”。

4、各类申报材料,全部为纸质稿。请于10月22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校团委(B东205室)。

三、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分团委要及时召开主题班会,举办社会实践风采展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同时,各学院要在活动的总结梳理中进一步凝练经验,查找不足,围绕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探索创新社会实践的思路、机制与方法,不断把社会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和长效,真正发挥好社会实践的育人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件:

附件1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4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省级、校级团队项目成员.xlsx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