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心理健康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3-05-08访问次数:18

各二级学院、心理协会: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二级学院心理委员会、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心理协会在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和“优秀心协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践行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关心他人。

2、工作出色责任心强。优秀心理委员要求积极班级、所在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班级风貌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全体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要求关心集体,及时发现宿舍问题进行有效处理或向心理辅导员、心理咨询中心反映,所在宿舍人际关系和谐“优秀心协干部”要求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协助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和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能妥善平衡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4.未曾受到任何处分,无旷课、迟到、早退、夜不归宿、使用违章电器等不良行为。

二、评比例

优秀心理委员比例不超过所在二级学院心理委员总人数的15%;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每班限报1名(不含毕业班);优秀心协干部比例不超过心理协会总人数的15%。

、评程序

1.学生申请。5月12日前,学生对照评条件,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优秀心理委员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签署意见;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由辅导员签署意见;优秀心协干部心理协会指导老师及辅导员签署意见统一报二级学院审核。

2、二级学院评审5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比例,完成评,将通过评选申报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干部评优汇总表》(附件4)上报学工办心理中心刘巧老师。

3、审核表彰阶段:学工办对各二级学院评审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上报学校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干部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1.“优秀心理委员”评比申报表

附件2. “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评比申报表

附件3.“优秀心协干部”评比申报表

附件4.  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干部评优汇总表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235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