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0-11-09访问次数:309

各二级学院:

根据苏教助中心〔202098号《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和《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就金审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校一年级(含当年入学新生)以上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年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助学金1699名,资助总额为280.34万元。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

5、须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评选原则、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原则: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各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报校学生事务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上报材料审核后报学校领导集体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须经学生所在学院书记签字,汇总表上学院盖章,报校学生事务中心。

(三)上报时间

国家助学金:20201116日前,各院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于老师,书面汇总表(附件2,盖学院章)及学生书面申请表报学生事务中心。1120号之前将申请学生信息录入省资助系统。

 

四、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学院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名额拟上报金额(万元)
会审院、国商院59297.68
金融与经济学院36359.895
管理学院34256.43
信息学院15826.07
教育学院9014.85
艺术学院15425.41
合计1699280.34

说明:助学金名额按照现有申请人数分配 

五、学生填表:

组织学生填写草表

1、表格中所有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辅导员老师负责审核。

2、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第一人称,要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3、表格中“院系意见”栏的填写当简明扼要。

4、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附件一: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