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高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我校将于11月10日至11月16日开展新生心理普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1级和2019级专转本全体新生
二、组织方式
全体新生统一使用“苏心”APP 进行心理普测,由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负责指导。
三、具体安排
2021年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 | |||||
年级 | 学院 | 专业(班级)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2019级专转本 | 会审+金融 | 所有班级 | 11月10日 | 14:00-15:00 | C东101 |
管理+信息+教育+艺术 | 所有班级 | C东102 | |||
2021级 | 金融学院 | 保险学+金融学 | 15:00-16:00 | C东101 | |
国贸+税收 | C东102 | ||||
会审学院 | 财务管理 | 16:00-17:00 | C中102 | ||
会计学 | C东101 | ||||
审计学 | C东102 | ||||
国际商学院 | 所有班级 | 11月10日 -11月16日 | 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上由教师指导进行集中施测 | ||
管理学院 | 所有班级 | ||||
信息学院 | 所有班级 | ||||
教育学院 | 所有班级 | ||||
艺术学院 | 所有班级 |
四、普测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普测工作,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
2.积极组织,规范施测。各学院要按照工作安排组织施测,确保全体学生应测尽测。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心理中心将适时安排补测。
3.严格保密,科学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测试信息的保密,测试结果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和各学院分级分层管理。
4.组织与施测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心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朱晓庆,联系电话:85780087,办公地点:B东206。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