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1-11-04访问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高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我校将于11月10日至11月16日开展新生心理普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1级和2019级专转本全体新生

    二、组织方式

全体新生统一使用“苏心”APP 进行心理普测,由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负责指导。

    三、具体安排


2021年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
年级学院专业(班级)日期时间地点
 2019级专转本会审+金融所有班级11月10日14:00-15:00C东101
管理+信息+教育+艺术所有班级C东102
2021级金融学院保险学+金融学15:00-16:00C东101
国贸+税收C东102
会审学院财务管理16:00-17:00C中102
会计学C东101
审计学C东102
国际商学院所有班级

11月10日

-11月16日

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上由教师指导进行集中施测
管理学院所有班级
信息学院所有班级
教育学院所有班级
艺术学院所有班级

 

 

  四、普测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普测工作,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

2.积极组织,规范施测。各学院要按照工作安排组织施测,确保全体学生应测尽测。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心理中心将适时安排补测。

3.严格保密,科学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测试信息的保密,测试结果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和各学院分级分层管理。

4.组织与施测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心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朱晓庆,联系电话:85780087,办公地点:B东206。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