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资助中心关于《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对于我校的退役复学学生将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申请学期为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21-2022秋学期,补偿标准是每学期1650元。对于已经获得过3300元/学年助学金的学生不再补发,对于已获得2300元/学年助学金的学生,每学期补发500元。具体补偿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10日-11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于亚慧 电话:85780050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