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应征入伍
1.资助对象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资助标准
2022年1月23日之前入伍的学生,按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进行学费补偿或者助学贷款代偿;2022年1月24日之后入伍的学生,按每生每年12000元标准进行助学贷款代偿。
3.申请程序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2)持学校审核后的申请表到批准入伍地的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3)持申请表至T南4楼财务室,财务审核学生缴纳学费情况;
(4)将征兵办公室、学校财务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生入伍附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打款银行卡复印件)装订在一起,交至学工办于老师。
(二)退役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
1.资助对象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2.资助标准
对于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逐年减免学费。申请2022年1月23日之前学期的学费减免,按8000元/学期申请;申请2022年1月24日之后学期的学费减免,按照12000元/学期申请。
3.申请程序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2)持学校审核后的申请表到批准入伍地的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3)持申请表至T南4楼财务室,财务审核学生缴纳学费情况;
(4)将征兵办公室、学校财务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打款银行卡复印装订在一起,交至学工办于老师。
4.补充说明
2021-2022春季学期已经减免学费的学生,可进行补差额申请,差额为2000元;各二级学院统计需要进行补差额申请的同学(含2022届已毕业退役复学学生) ,并于11月21日之前将《2021-2022年春学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补差额申请统计表》(见附件1)的电子版、盖章纸质版交给学工办于老师。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1650元。
3.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2022-2023学年春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统计表》(见附件2),并将退役证的复印件交给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于11月21日之前将《2022-2023学年秋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统计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退役证复印件交给学工办于老师。
二、工作要求
1.申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学生,请于11月2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工办于老师(B东207,电话:85780050)。
2.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补差额申请和2022-2023学年秋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由学生本人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于11月21日之前提交至学工办于老师(B东207,电话:85780050);由于二级学院需要统计汇总,请申请学生务必联系所在二级学院,并在二级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3.有疑问的同学请加入“金审学院征兵补偿交流群748870279”,或拨打85780050进行咨询。
附件1:2021-2022年春学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补差额申请统计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秋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