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本年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1356名,资助总额为223.74万元。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
6.须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评选原则、程序和时间安排
1. 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评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报所在学院。各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上报材料审核,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通过后,将确定资助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日。
3.上报时间:11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工学工办于老师(电话:85780050,地址:B东207)。
四、名额分配
五、学生申请表填写要求
1.表格中所有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本人签名不可为打印或复印。
2.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使用第一人称,要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3.表格中“院系意见”栏的填写当简明扼要,须经学生所在学院书记签字。
4.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