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2-11-08访问次数:1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高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我校将于1114日至1125日开展新生的心理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2级和2020级专转本全体新生

二、组织方式

全体新生统一使用“苏心”APP 进行心理普测,由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负责指导。

三、具体安排


 

四、普测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普测工作,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

2.积极组织,规范施测。各学院要按照工作安排组织施测,确保全体学生应测尽测。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心理中心将适时安排补测。

3.严格保密,科学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测试信息的保密,测试结果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和各学院分级分层管理。

4.组织与施测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心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朱晓庆,联系电话:85780087,办公地点:B206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