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2023年度,省教育厅、团省委下达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共12名,优秀毕业生名额4名、先进班集体名额3个。“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初步确定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名额安排如下:
学院 |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数 |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数 |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候选数 |
会审、国商院 | 4 | 1 | 1 |
金融学院 | 3 | 1 | 1 |
管理学院 | 2 | 1 | 1 |
信息学院 | 1 | 1 | 1 |
教育学院 | 1 | 1 | 1 |
艺术学院 | 1 | 1 | 1 |
二、评选推荐标准
1.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并严格参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和推荐,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对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支撑材料严格审核。
2.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提名须经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3.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采用等额推荐评选的办法;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采用差额评选的办法,进行现场评审,学生个人或班级代表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制成幻灯片,汇报个人或班级情况,总时长不超8分钟,评委根据材料及现场汇报情况评分,按最终得分择优推荐。现场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评选确定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概览表(附件1)纸质、电子稿及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材料需二级学院审核盖章,1份)
(2)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概览表(附件2)纸质、电子稿及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材料需二级学院审核盖章,1份)
(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概览表(附件3)纸质、电子稿及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材料需二级学院审核盖章,1份)
(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表(附件4);
(5)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电子表(附件5);
(6)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 “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表(附件6);
(7)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表(附件7)。
联系人:张丽,电话:85780050。
附件: 关于评选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附件.zip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