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3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3-09-28访问次数:1058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15 号)和《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审金审学202348)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年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2名,人均8000元,资助总额为1.6万元。

二、评选条件、原则和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详见《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审金审学〔202348号)。

三、上报时间

2023109日前,各学院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办于老师(地址:B207,联系方式:85780050)。

四、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学院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名额

会计与审计学院、国际商学院

2

金融与经济学院

1

管理学院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教师教育学院

1

艺术设计学院

1

合计

7

五、填表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所有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辅导员老师负责审核。

2.表格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指本专业排名,且两者的排名范围(总人数)要一致。

3.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5.表格中“院系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院系意见由学院书记填写并签名,盖学院章。

6.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xls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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