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审金审学﹝2023﹞ 37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初审、学工办复审后,拟推荐137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办于老师(地址:B东207,电话:85780050)反映。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审金审学﹝2023﹞ 37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初审、学工办复审后,拟推荐137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办于老师(地址:B东207,电话:85780050)反映。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