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寒假安全离校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4-01-17访问次数:188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寒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寒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寒假和春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离校统计工作

原则上所有学生19日前完成离校,20日上午完成全部学生离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学院于17日下午16:00前,将18日在校学生数、19日在校学生数报学工办张丽老师。

二、加强留宿学生安全管理

个别学生因车票等特殊原因,19日晚仍需住在宿舍的,请以学院为单位,填写《119日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报学工办张丽老师。报送时间:17日下午16:00前,报送要求: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

三、确保离校学生平安到家

辅导员应逐一掌握学生离校情况。学生离校后,辅导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告知家长学生离校情况,确认学生平安到家情况,并于20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总体情况报学工办牛盛豪老师。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学生动态,持续进行安全教育提醒,督促家长担任起监护人责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安全监护,切实形成家校合力,共同保障假期学生安全。

 

附件:1月19日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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