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强化团组织与青年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深化高校学生会改革,加强我校学生会建设,提升学生民主自治能力,发挥学生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学校建设和发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拔校团委副书记(学生)1-2名,任期1年。
二、选拔与任职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原则上应为2022级在读本科生,具有优秀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特别优秀的2023级在读本科生也可参加选拔。
3.热爱共青团工作,曾在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熟悉共青团工作理论知识和基本方法,获得校级(含)以上学生工作相关表彰者优先。
4.服务意识强,能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5.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职期间能够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三、选聘流程
1.报名自荐。通过个人自荐,下载并填写《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报名表》(附件1)。
2.资格审查。学院党总支对自荐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并综合各方面条件进行择优推荐。校团委对推荐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复审,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3.组织考察。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选拔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同时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面试和民主测评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