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秋季学期的奖助学金将于近期陆续发放,为严肃我校奖助学金工作纪律,落实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奖助学金激励和育人作用,特将相关发放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纪律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禁止将奖助学金以平分、提留作班费、学生活动费等方式进行二次分配;
3.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须用于学习及生活等费用,不得将其用于各种奢侈消费活动。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深入了解本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发现违反奖助学金发放和使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向校资助中心反映。
2.凡工作中存在各类违规操作,经查属实的,一律追回已获得的相关资助。
3.各学院应对受助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强化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4.各学院应以本次秋季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开展“感恩、诚信、励志”为主题的资助主题班会,强化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并在12月20日下班前将主题班会记录电子稿(须有照片)交学生处于亚慧老师,电话:85780050。
校资助中心举报电话:025-85780050
校资助中心举报邮箱:njjszzzx@163.com
学生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