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包括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850元/学期。
三、申请要求
1.退役士兵入学、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各学院应于4月30日前将《2024-2025学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申请学生退役证扫描件交至学生处于老师(电话:85780050,地址:B东207)。
附件1:2024-2025学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xlsx
学生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