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5-04-23访问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包括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850/学期。

三、申请要求

1.退役士兵入学、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各学院应于430日前将《2024-2025学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申请学生退役证扫描件交至学生处于老师(电话:85780050,地址:B207)。



附件1:2024-2025学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xlsx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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