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及全体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推进劳动实践落地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实践安排
劳动实践时间为1周,共16学时。实践方式主要为公共区域卫生维护和保持。学生需根据《“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总计划表》(附件1),在指定的校园公共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清理维护工作,确保公共区域的整洁与有序,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劳动实践管理程序
1.学生处:具体负责“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的组织和实施。根据“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目标要求,划分学生劳动实践区域,安排具体劳动实践内容,制定《“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总计划表》,通过学工例会等,通报各学院各班级劳动实训开展情况,持续总结工作经验、提炼优秀做法,确保实训内容取得实效。
2.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作为本学院劳动教育第一责任人。通过书记牵头、辅导员落实的二级管理机制,强化过程督导与质量把控,将本院劳动教育组织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3. 班级辅导员:根据《“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总计划表》下达《“劳动实践”派遣计划》,明确学生组长、组员分工。每日劳动实训结束,审核各小组《劳动实践记录卡》;一周劳动实训结束,依据学生的实训表现、成果等对班级学生进行评价打分。
4.任课教师:与班级辅导员共同负责劳动实践过程管理。劳动周期间,任课教师须检查班级劳动实训情况,将检查结果与班级辅导员及时反馈沟通,对完成质量欠缺的,持续跟进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劳动实训周结束后,任课教师结合辅导员评分以及学生的理论课出勤、课堂表现等情况,形成每位学生劳动实践综合评价分,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学生成绩录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及任课教师要充分认识劳动实践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及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职责,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劳动教育实践工作的开展。
3.注重过程管理。在劳动实践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学生遵守劳动纪律,规范操作,确保实践安全。同时,要及时记录实践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做好资料留存。
学生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