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5-09-12访问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参保缴费服务,保障我校学生医保权益,做好参保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23级专转本、25级普本新生医保办理

1.各院需组织新生完成线上采集、申报流程。

申请参保具体流程:手机进入“i金审”微信小程序--服务--大学生保险--保险申请--大学生医保--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参保意愿选择“参保”--提交。

申请不参保具体流程:进入“i金审”微信小程序--服务--大学生保险--保险申请大学生医保--直接下拉菜单点击参保意愿,选择不参保(其余信息不用填写)--签写承诺书--提交。

2.根据宁医发【202479号文件,大学生医保参保费用为270/年。23级专转本新生一次性办理在校2年参保(540/人),25级普本新生一次性办理在校4年参保(1080/人)。申请参保,费用将从新生代办费中统一扣除;申请不参保,代办费将由学校退回至个人银行卡中。

二、老生医保办理

1222324级老生中若有未参保需新参保的,一同参加本次的信息采集,并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参照第一点中参保申请流程)

2.2021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处于保留学籍或在读状态的老生(包含退役复学学生),今年已满4年参保期限,如需参保,请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参照第一点中参保申请流程)。

3.老生参保费用在参保完成后需按今年参保价格(270//年)折合缴费年数进行补缴。

4.老生如需申请退保,请填写《老生退保统计表》(见附件1)。

三、九类困难学生医保办理

九类困难学生(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及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实行动态管理,逐年参保,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参保学生符合以上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条件的,需向学校提供由户籍地相关部门确认为困难人员身份的证明,其中:

1.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需提供户籍地总工会出具的2025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

3.其余类型困难学生: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认定身份证明(低保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需提供2025年享受待遇的证明)。

请各学院对属于以上九类的困难学生身份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大学生困难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收取以上学生的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并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参照第一点中参保申请流程)。

四、相关说明

学生社保卡有效期从202611日开始至毕业当年1231日截止。社保卡生效期间,学生可持卡在医保定点医院、校医务室就诊并结算(异地就医需提前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无需回校报销。

新生入学当年91日至医保生效期之前,在校内外所发生的门急诊、住院等医疗费用,原则上应延续使用原户籍地医保结算(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原户籍地无医保,可先行自费就医,保留好发票、费用明细等就诊票据至学生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之后由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社保局进行审核、报销。

五、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925日前,组织所有新生、申请续保的老生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并将附件12的电子表及其纸质盖章版、困难人员身份确认证明等材料报送至b207,联系人:牛盛豪老师,电话:02585780050

 

附件1:老生退保统计表.xls

附件2:大学生困难人员汇总表.xls


 

                             学生处    

                                  202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