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分团委: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江苏省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分团委推报、校团委审核,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参与相关评选,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集体
江苏省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分团委2023级国际管理会计实验1班团支部,申报“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拟推荐个人
艺术设计学院张紫悦同学,申报“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佘佳怡同学,申报“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集体或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校团委如实反映(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5-85780008)。
特此公示。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1302320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