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心理健康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6-04-28访问次数:10

各学院、心理协会: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各院心理辅导站、学院心理委员会、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心理协会在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进行2025-2026学年“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和“优秀心协干部”的评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1.品学兼优,本学年无纪律处分、无不及格现象;遵纪守法,践行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工作出色,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协助学院心理辅导员或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院、班级或心理协会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效果显著;协调班级、宿舍同学人际关系,发现相关问题及时有效处理或向辅导员、心理中心反映。

3. 本学年未能及时发现、妥善处理班级、宿舍同学心理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不得参评。

二、评比比例

优秀心理委员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心理委员总人数的20%;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每班限报1名(不含毕业班);优秀心协干部比例不超过心理协会干部人数的20%。

三、评比方法和步骤

1.评比动员阶段(429日-5月8日):各学院、各班级和心理协会针对自身工作特点和要求,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评比的目的、意义和办法等。

2.评选申报阶段(5月9日—5月15日):个人对照评比条件提出申报。

1)优秀心理委员经各学院心理辅导员组织心理辅导站工作会议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再由心理辅导员签署意见报学院审核;

2)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经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再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学院审核;

3)优秀心协干部经心理协会指导老师组织心理协会工作会议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再由心协指导老师签署意见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校心理协会和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完成评议审核,将审核完成的电子汇总名单发至251033691@qq.com,盖章的汇总名单及纸质申报材料报学生处心理中心刘巧老师(B东206室)。

3.审批表彰阶段(5月16—5月30日):学生处根据评比条件及名额比例进行严格审核,公布表彰名单,颁发证书。

 

附件1. “优秀心理委员”评比申报表(1).doc

附件2.“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评比申报表.docx

附件3.“优秀心协干部”评比申报表.doc

附件4.2025-2026学年心理健康工作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x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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