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广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校将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1.评选对象:2026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2026届毕业生总数的15%。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 | ||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名额 |
审计学院 | 368 | 55 |
会计学院 | 563 | 84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556 | 83 |
管理学院 | 512 | 77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23 | 33 |
教师教育学院 | 279 | 42 |
艺术设计学院 | 358 | 54 |
国际教育学院 | 124 | 19 |
二、评选条件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评选条件第一条到第四条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以各学院为单位进行。由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通过“i金审”线上评选系统发起申请(见附件2);辅导员、书记线上完成线上审批(见附件3),各学院按评选比例确定获奖推荐人选。
2.获奖推荐名单必须在各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日,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将审核后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日,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评选过程中,如因各学院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所在学院负责。
3.凡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4.请各学院于5月22日中午前报送以下材料至学生处:
(1)《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
(2)学院网站公示的截图和学院公告栏公示的照片(电子版)。
联系人:牛盛豪,联系电话:85780050。
学生处
2026年5月1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1302320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