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维护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6-10-19访问次数:10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6)5号)要求,近期依托“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2026年度高校辅导员信息维护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我校专、兼职辅导员。

二、工作流程

(一)平台链接

https://www.gxfdy.edu.cn/fdyfn/index.html#/homepage(也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高校辅导员赋能平台”,使用手机操作)。

(二)登录方式

1.辅导员个人用户的登录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

2.账号的初始密码由学生处统一设置,用户首次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如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并根据提示重置,或联系学生处重置。

3.账号如被禁用,一般是由于未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超期未登录等情况,可联系学生处重新启用。

(三)具体操作

10月23日前更新完善个人信息:登录专题页面→信息维护→开启编辑→对照《2026年度个人数字档案质量评估报告》,逐项更新完善个人信息(涵盖基本信息、学业成长、职业发展、学习培训、职业资格、岗位锻炼、教学科研、考核评价、获奖表彰和工作纪实等10个方面,并按要求上传个人证件照片)→保存→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根据统计数据与政务数据对接要求,《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中教基4366表(“专职辅导员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情况”)统计的专职辅导员数据将不再由各高校填写,直接由平台根据此次填报数据调用,作为教育事业统计对应指标的法定来源。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信息维护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压实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二)规范填报流程。辅导员应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既定工作流程开展各项操作,切实强化信息录入与审核环节的责任意识,做到录入有据可查、审核有责可追、过程可溯,确保各项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出现,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三)严格按时推进。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统筹推进信息维护及审核工作。在集中维护阶段结束后,各学院应继续做好数据的动态更新和日常维护,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填报过程中如遇困难,请联系学生处李颖老师,电话:025-85780050。

 

附:用户手册.doc

 

 

 

学生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