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71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对符合文件要求的2023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2年正常申报期间,因非主观原因无法及时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2023届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除上述六类毕业生,其他身份不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
三、申领时间
毕业生线上申请开放时间:2023年5月26日前
四、申领程序
1.办理社保卡。为确保能够正常申领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前,务必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银行功能。如没有江苏省社保卡或者已丢失,请去相应网点(见附件1:即时制卡网点信息统计表)进行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并现场开通社保卡银行功能。
2.提交申请。毕业生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或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进行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见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说明:选择毕业生类型后,系统会自动比对,对于比对不成功的需要须按要求上传材料(见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审核要素)。其中,获得2022-2023毕业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无法通过线上核准,必须上传材料。
3.学校审核。学校经办人员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工作。
4.学校公示。学校将通过初审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工办网站(https://xgc.naujsc.edu.cn/)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上传至审核平台。
5.补贴发放。市人社部门进行补贴申领复核工作,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将于6月底前将补贴发放至毕业生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普及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申请学生严格对照材料要求,在申请平台上传符合要求的清晰证明材料。
3.申请学生务必于规定时间之前完成申报,逾期或不能及时提供合格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1:即时制卡网点信息统计表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审核要素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