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 号)和《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相关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年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64名,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
二、评选条件、原则及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详见《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三、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学院  | 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 
审计学院  | 13  | 
会计学院  | 26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37  | 
管理学院  | 35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7  | 
教师教育学院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25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合计  | 164  | 
备注:
(1)名额根据上学年22-24级各学院困难生人数分配
(2)评定均是各年级内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比较,请注意各专业间的平衡
四、上报时间
各学院须在10月22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概览表》电子及纸质盖章版(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盖章版(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民主评议记录表》纸质版(附件3)、学院官网公示截图纸质盖章版报至学生处于老师(电话:85780050,地址:B东207)。
附件:
附件4: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
学生处
2025年10月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1302320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