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上半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申报立项公示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6-04-02访问次数:10

各学院:

为持续深化校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丰富心理育人载体与形式,进一步培育学生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组织开展了2026年上半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申报工作。经各学院积极申报,共收到申报项目23项。经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评审、学生处审核把关,最终确定2026年上半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立项项目21项,其中重点创新项目13项、一般实践项目8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相关事项

(一)公示项目

2026 年上半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立项项目(含重点创新项目、一般实践项目)具体信息见附表。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日—4月6日(共5日)。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立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注明异议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理由)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5780087。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做好沟通衔接

立项公示后,各项目指导老师须及时加入专项工作QQ群(群号:887541621),主动关注群内通知公告,积极参与工作交流,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目实施需严格恪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宗旨,紧密结合当代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实际心理需求,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育人实效,切实提升心理育人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规范组织开展

各项目承办学院需面向全校学生做好活动宣传与人员招募工作,提前将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参与方式等信息报备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全程组织、安全管控与过程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所有美育类室内活动须在一站式学生活动中心B东二楼心理团体辅导大厅开展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提交场地使用申请,按流程办理预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将对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并对活动成果进行统一评审验收。

(三)按时完成结项

所有立项项目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结项工作。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项目承办团队需提交结项成果集(含活动过程记录、参与人员名单精选活动照片5-10张校内宣传网页截图等)及经费核销基础材料;重点创新项目另需提交外宣新闻报道页(校级及以上媒体);跨校/校地联动项目另需提交合作总结报告结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递送至B东206室(联系人:刘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5878351@qq.com),邮件主题统一注明:XX学院+重点/一般项目+2026上半年心理活动结项。

特此公示。



附件:2026年上半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公示清单.xlsx

 

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