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持续深化校园心理育人工作,丰富心理健康教育载体与活动形式,引导学生培育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得到各学院积极响应,共收到申报项目53项。经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中心评审、学生处审核,确定2026年下半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立项项目共24项,其中重点创新项目13项、一般实践项目11项。现将立项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相关事项
(一)公示项目
2026 年下半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立项项目(含重点创新项目、一般实践项目)具体信息见附表。
(二)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7日—10月29日(共3日)。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立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注明异议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理由)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5780087。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做好沟通衔接
立项公示发布后,各项目指导教师请及时加入专项工作 QQ 群(群号:895131613),及时关注群内通知,做好工作对接交流,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并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在群内发布活动预告。项目开展须坚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宗旨,立足当代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现实心理需求,创新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涵,突出育人实效,持续提升心理育人质量。
(二)规范组织开展
各项目承办学院须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活动宣传与参与者招募,不得仅限班级内部组织开展。提前将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参与方式等信息报备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全程组织、安全管控与过程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所有美育类室内活动须在一站式学生活动中心或B东二楼心理团体辅导大厅开展,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提交场地使用申请,按流程办理预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将对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并对活动成果进行统一评审验收。
(三)按时完成结项
所有立项项目须于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结项工作。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项目承办团队需提交结项成果集(含活动过程记录、参与人员名单、精选活动照片5-10张、校内宣传网页截图等)及经费核销基础材料;重点创新项目另需提交外宣新闻报道页(校级及以上媒体)。结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递送至一站式学生活动中心(联系人:刘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5878351@qq.com),邮件主题统一注明:XX学院+重点/一般项目+2026下半年心理活动结项。
特此公示。
附件:2026年下半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立项清单.xlsx
学生处
2026年10月2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1302320478号